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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深入推进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试点工作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 作者:十六进制 | 发布时间: 2022-08-05 | 1438 次浏览 | 分享到:
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试点中小学深入推进福建省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试点有关工作。

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试点中小学深入推进福建省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试点有关工作。文件内容如下: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地方和学校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2〕2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2〕4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智慧教育平台建设与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科〔2022〕20号),现将深入推进我省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试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上报工作方案。各市、县(区)及各试点中小学要根据教育部智慧教育平台试点工作部署及我厅制定的《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建设与应用工作方案》(详见闽教科〔2022〕20号附件)要求,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与时间计划,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深化落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方案报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设区市和试点校工作方案报我厅审定,其中试点校工作方案需经县、市两级审核汇总上报(省属校直接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 


二、推进平台常态应用。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在自主学习、教师备课、双师课堂、作业活动、答疑辅导、课后服务、教师研修、家校交流、教育管理等各类场景中的常态化应用,服务于“停课不停学”和“双减”落地落实,将平台资源常态化应用纳入学校教学管理基本要求和教育督导评价重要内容,提高平台资源常态化使用效率(近四个月平台访问量详见附件1)。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开展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相关培训,帮助教师熟练掌握平台应用操作;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中的义务教育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普通高中三科统编教材等国家级示范培训课程,有机融入教育教学活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开展暑期托管的学校,可依托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优质资源,丰富托管服务内容。同时,各校要指导学生充分利用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的学习资源,充实暑假期间学习生活,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三、加强优质资源建设。各地各校要建立资源建设长效机制,深入挖掘包含德育、劳动教育、课后服务、教师研修、家庭教育和教改经验等在内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结合地方文化、地域特色,积极开发优质的特色资源,并积极向省级、教育部推荐。同时,要建立资源质量审核机制,做好资源的审核把关,确保资源内容方向正确、科学规范、公益合法,注重资源的先进性、典型性、指导性、实用性。加快建立健全资源建设激励机制,把资源提供情况作为教学成果评定、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四、广泛开展调研评估。各地各校要积极配合开展国家和省级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调研与评估分析工作,通过问卷调查、满意度调查、实地走访查看、案例研究等形式,了解师生和家长平台使用真实情况,收集反馈意见及建议,省级将委托省电教馆开展调研评估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鼓励各地利用大数据等方式加强对本地平台使用情况跟踪分析,对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和学校加强督促指导,不断提升平台常态化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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